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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口碑小说《凡夫俗子所及之地》是作者“司苦怏”的精选作品之一,主人公严薹戈啰身边发生的故事迎来尾声,想要一睹为快的广大网友快快上车:我们的主人公便住在不周山。《仙侠里的初代霸总丨老鹰篇》我是一只天上的飞鹰,名叫劳颖,长的是英武不凡,帅气逼人。可是我爱上了自己的天敌...

凡夫俗子所及之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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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上天敌丨大智若愚的老鹰×绝色病娇的小兔《山海经•大荒西经》记载:“西北海之外,大荒之隅,有山而不合,名曰不周。”
不周山,是神山。
相传不周山是人间唯一能够通往天界的路径,但不周山终年寒冷,长年飘雪,非凡夫俗子所及之地。
而不周山的动物都有灵识,我们的主人公便住在不周山。
《仙侠里的初代霸总丨老鹰篇》我是一只天上的飞鹰,名叫劳颖,长的是英武不凡,帅气逼人。
可是我爱上了自己的天敌,一只地上吃萝卜的兔子,他叫肖荼荼。
虽然他只是一只爱吃萝卜和青菜的小兔子,但是他真的好可爱,好可爱!
完全长在了我的萌点和“怪癖”上,真的很想要蹂躏他,摸搓他,猛吸他。
我知道人类有种说法,叫吸猫;我觉得自己应该就是吸毒,额,是吸了名为肖荼荼的毒啊。
他就是个药贩子,我甘之如饴卖身买药。
可怜他“老公”我还得给他找萝卜,去换口兔子“吃”,但这个好像不能详细地写,哦,那我就写是换他来吸好了。
反正,懂得都懂嘛,咦咦咦。
但是,我还是爱他,爱得死去活来,爱得恨不得“吃”了他。
不不不,爱得我心欢喜,爱得可以给他揉毛毛,顺毛毛,按摩小毛毛,顺便再捏一捏荼荼的小尾巴。
软乎乎的,很是神清气爽。
嘻嘻嘻嘻,嘿嘿嘿嘿,嗯嗯嗯嗯。
你们不要痴汉笑,我这是幸福。
我家隔壁的单身狗是不懂的,我想你们应该懂。
天大地大,老婆被窝最大,舒服,安逸,我要长耳朵。
轻轻一舔,哇塞,味道绝佳,活塞似神仙,这才是生活嘛。
不过,为了养活我自己和我家肖荼荼,毕竟小兔子那么娇弱,只有英武不凡的我,扛起养家的大业。
所以,我接了一个活儿,给人间某书院,写话本子。
生活不易,嘤嘤卖艺。
第一次写,难免生疏。
所以,就先写写我俩少夫老妻的故事吧。
故事的开始是这个样子的……〔相遇问题〕最初的相遇,没有感天动地,更没有什么风花雪月,只是涉及到百万年后小学数学里的相遇问题。
但若问最终的归因,答案只有一个—我饿了。
闭关修炼八百年,为啥一眼回到解放前?
因为,鹰虽辟谷,但鹰嘴馋,鹰想吃肉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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